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凯发k8国际提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不断加强职业学校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职教“三名”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职教“三名”计划旨在培养打造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名师(名匠),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勇于开拓创新、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通过搭建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下统称工作室),建立推荐、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职业教育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
二、培养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骨干教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
三、培养方式
职教“三名”计划每期集中培养周期为三年,从2023年开始,每年压茬推进。择优确定一批培养基地,根据不同培养对象确定重点方向,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提供可持续、伴随式、专业化指导。以工作室为平台,吸纳优质成员,充分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辐射带动和“智库”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选、育、管、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选出一批具有发展潜力,能力素质优良,能够团结带领队伍并运用和辐射培养成果的教师和校长。
(二)要统筹管理、梯次发展。各地各校要有规划地开展省、市、校级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做好与国家级培养体系衔接。要将培养对象纳入本地本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管理,给予其名师(名匠)名校长等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和支持政策,在课题立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三)要搭建平台、加大投入。各地各校要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培养对象的学习研修、教改研究、资源建设、工作室建设等,为培养对象提供平台和锻炼机会。中央财政通过教师工作专项经费按照每位培养对象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经费支持,分三年拨付培养基地。所在省份和学校在统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经费时要给予倾斜。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教师校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分配指标择优推荐培养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和申报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孙雨飞、孙晓虎,010-66097080、66097715。邮箱:fz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4日
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不断加强职业学校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就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职教“三名”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职教“三名”计划旨在培养打造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名师(名匠),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勇于开拓创新、精通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通过搭建国家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下统称工作室),建立推荐、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职业教育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
二、培养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骨干教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教师、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统计时间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培养对象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匠)。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符合专业申报要求(见附件5),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教材及教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持或参与过(前3位)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研究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或指导学生参赛方面获奖,在区域和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名匠的兼职教师应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教学比较稳定。
省级及以上工作室或相近项目的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管理能力突出,勇于改革和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高级职称,担任正职校长累计3年以上,办学成效显著。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政府奖励或为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培养重点与方式
(一)培养重点
1.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重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师德师风、育人能力、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专业建设、模块化课程建设与组织实施、教学资源研发、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实习实训教学和资源开发、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课程思政、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教学评价、社会服务、数字化素养、工作室建设等内容。
2.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重点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政策,师德师风、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和实践、区域职业教育现代化、职业学校治理、职业学校办学机制与制度建设、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教”改革组织领导与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工作室建设等内容。
(二)培养方式
1.分类实施个性培养。区分培养对象类型和申报专业领域,确定一批校企共建的优质培养基地,承担名师(名匠)名校长高端化、特色化、项目式培养任务。培养基地根据培养对象需求,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搭建多维度培训场景,创新培训模式,突出项目引领、案例实践与成果导向,采取工作坊等培养形式,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贯通培养周期的伴随式指导和绩效管理。每年线下深度研训累计不少于2个月(其中名师、名匠企业实践类项目不少于20天)。
2.建设平台提供培养载体。培养对象主持建设名师工作室、名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或名校长工作室,作为公开教学、论坛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修、项目共研的平台载体,所在院校提供工作室建设的支持保障,培养基地提供专业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工作室管理。培养对象结业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院校要持续为工作室建设提供支持。
3.辐射发散扩大培养效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考虑地区产业特点、学校和专业分布、教师校长专业发展需要、年龄层次等因素,并征求培养对象意见,遴选吸纳若干工作室成员,共同开展远程备课、线上教研、资源建设,并根据成员作用发挥情况确定5至10名核心成员。通过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专家人才库,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的辐射带动和“智库”作用,助力成长为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创新发展的引领者、探索者。
四、管理与考核
(一)培养对象要明确培养目标任务与使命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师德师风修养,拓宽知识视野,提升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推动“三教”改革。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把研修成果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要提高数字化与教育教学改革相融合的意识和能力,重视数字化资源建设和应用,不断更新完善提质。
(二)培养基地建立管理办法和评估机制,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分别制定评价指标。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按照培养方案和导师指导完成研修活动,对研修全程进行过程管理、动态调控和伴随式评估。评价情况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培养期满,培养基地要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结业考核,培养对象对照培养目标任务、过程效果和物化成果等进行总结汇报。在培养周期内,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任务,并形成系列成果:一个高质量的工作室。工作室核心成员应相对稳定,要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室建设方案、建设模式和工作机制。建设期满后可长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发挥辐射作用。一个优秀团队。以工作室为平台,吸引优秀教师和校长形成成长共同体,带动一批教师和校长成长发展。培养期满后形成工作室核心成员的成长分析报告。一批典型案例。围绕产教融合、校企校际合作等实践活动,开展横向课题,提炼创新做法,总结经验成效,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一批数字资源。结合学习研修、团队教研等生成一批优质的教师数字化学习资源,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发布。一份专业发展报告。培养期间注重阶段性总结,培养期满形成总结性的专业发展报告。
此外,名师(名匠)还应选择完成以下两套成果之一:一是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结合教育教学研究实际,撰写至少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在专业期刊发表;公开出版与培养方向匹配的专著(或形成成熟的书稿)或教材。二是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就某种绝招绝技在带徒传艺方面形成创新做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果(需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认定)。名校长还应结合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一套完整成熟的办学治校行动规划方案和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在学校展开实践并取得良好成效,形成一系列实践典型案例。
(四)培养对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行为,或非组织原因脱离申报时的岗位,未经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省调动工作的,或不适合继续主持工作室建设的,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予以退出职教“三名”计划。
(五)教育部负责对培养基地的考核。各培养基地每年对照培养任务完成情况,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培养期满,形成总体培养工作报告。教育部结合各培养基地工作情况、培养成效等,组织专家对培养基地进行跟踪评价和动态调整。